目前位置: 陳明月事務所(大亨財稅記帳士事務所)首頁 > 最新訊息 > 稅 務 新 聞 >  《營業稅》為員工購置工作服及工作鞋之進項稅額可否扣抵?  回上一頁
     《營業稅》為員工購置工作服及工作鞋之進項稅額可否扣抵?

 

主旨:

 

為員工購置工作服、工作鞋支付之進項稅額可否扣抵銷項稅額?

 

說明:

 

營業人為員工購置工作服工作鞋,如係在工作場所穿著者,可依法扣抵;如係假借工作服、工作鞋之名,而非在工作場所穿著者,其進項稅額不得扣抵銷項稅額。

 

呼籲:

 

營業人如有以不得扣抵之進項稅額扣抵銷項稅額者,在未經檢舉及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,請儘速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自動補報補繳所漏稅款,以免遭查獲受罰。

 

 

 

新聞稿聯絡人:審查四科 陳科長

聯絡電話:06-229804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