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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 《暫 繳》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申報開始囉!請留意勿逾期,以免遭加計利息

主旨: 

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,104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申報期間為10491日至930日止,請納稅義務人把握時間,依限繳納。
說明:

該局說明,納稅義務人如逾104930日繳納暫繳稅額者,將自104101日起至實際繳納之日止,依10411日郵政儲金1年期固定利率1.37%按日加計利息,一併徵收;如逾1041031日仍未依規定辦理暫繳申報繳納者,國稅局將主動寄發暫繳稅額核定通知書及繳款書(另加計一個月利息),通知繳納。
案例:

該局舉例說明,甲公司應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稅額300萬元,若遲至1041022日(星期四)繳納,因已逾繳納截止日22天,應按日加徵利息2,477元,一併徵收。
呼籲:

該局呼籲,請納稅義務人於限期內如期繳納,以免因逾期繳納而遭加計利息。

 

(聯絡人:徵收科曾股長;電話2311-3711分機200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