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|
![]() |

緣由:
1.民國一百○二年元旦起有多項新措施上路,拿時薪的勞工朋友和工讀生請多留意,基本工資時薪由每小時一百○三元調高到一百○九元。
2.雇主如果少給,可罰兩到三十萬元,還要補發勞工少給的工資。這兩天是勞工國定假日,雇主別忘了為上班的勞工加發一倍工資。
說明:
1.行政院去年核定,民國一百○二年元旦起,基本工資時薪調整為一百○九元,以時薪計算工資的雇主,必須依照勞基法發給每小時至少一百○九元以上的工資。雇主如果少給工資被主管機關查證屬實,除了必須繳交罰鍰之外,還要補發少給的工資。
2.元旦和元月二號是勞基法規定的國定假日,勞工在這兩天上班,雇主應該加給一倍工資,因此拿時薪的勞工要特別留意,這兩天工作的話,雇主應該一天多給一百○九元。
案例:
不少大量使用計時人員的賣場和餐飲業者,為了省成本,紛紛停募計時人員,改聘月薪員工。以一天工作八小時、月做廿二天計算,原本時薪一○三元,月付一萬八一二八元還低於基本工資月薪的一萬八七八○元,但時薪漲到一○九元後,月付一萬九一八四元將比基本月薪高。
罰則:
勞委會說,根據以往調漲經驗,初期確實會有部分雇主不清楚法定底薪調整。由於多數業者是事後發薪,「錢入袋才算」,可能要到明年二月才會有申訴案出來。勞委會強調,雇主若未依規定給薪遭查處,除須限期給付,還會遭罰二到卅萬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