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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想要創業當老闆,究竟是開公司好?還是行號好呢?兩者又有什麼差別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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端視您的行業別及您想要做的規模大小,及未來的發展性,最大的差別在於法律 |
的責任與稅務的選擇。以下就兩者間的優缺點分述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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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到底是設立行號還是公司好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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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優缺點分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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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資本額的設計: |
行號資本額三千元以上無籌措資本額的壓力,行號資本額不超過二十五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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元設立行號時不必驗資;公司資本額無論多少都需驗資,設立時皆須請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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融單位開立存款餘額證明。請注意設立公司行號的資本不論是採核定課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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或是記帳方式都不會影響到稅額的問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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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課稅問題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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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號屬於月營業額二十萬元以下可以申請免開統一發票(但稅捐稽徵單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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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一定同意),行號若屬於核定課稅(免開統一發票者),不論經營盈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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或虧損,每三個月要繳交營業稅三千到五千元不等,年終須繳交約一萬多 |
元之營利事業所得稅。開立發票之行號或公司若虧損時,則不必繳交營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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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業所得稅,但兩個月之營業額須依據發票上繳稅捐稽徵單位百分之五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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營業稅。所以開立發票並不一定比核定課稅要繳更多的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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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、營業風險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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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號之負責人或合夥人對於行號經營上的風險負完全責任,也就是行號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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營上所產生的債務行號之負責人或合夥人要負完全責任。公司之負責人( |
董事長或董事)對外必須與公司負連帶責任,特別是公司開立票據時(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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般公司申請支票,銀行會要求蓋公司與負責人之大小章),若跳票時開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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支票之負責人也是銀行求償的對象。而公司之其他股東則僅就出資額部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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負擔營運風險,若公司經營負債時也不會牽連到個人的財產。所以對於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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純投資的股東,設立公司比行號更有保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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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、營運發展: |
行號之名稱保護僅就設立之縣市範圍,若是要開分店跨過縣市,同樣的名 |
稱就不一定能在別的縣市用(因為可能有人在別的縣市已經申請相同名稱 |
);公司名稱之保護則屬於全國性,到全國各地開分公司只要到營業地 |
主管縣市申請營利事業登記即可,若不申請營利事業登記則用營業處或辦 |
事處的名義即可營業。對於事業的擴展而言成立公司遠比行號好,特別是 |
有加盟特性的行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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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、投資風險: |
公司設立時法律規定必須訂定公司章程(明定股權、經營者、利潤分配等 |
)對於股東較有保障;然而合夥之行號在台灣很少人會訂定合夥契約書, |
如此發生爭議時對於無經營權之合夥股東較沒有保障。只要是合資的生意 |
最好都訂定合資契約書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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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建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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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設立公司、資本額不要太少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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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營事業最好設立公司,除法律的規範較明確外,一般客戶總是會認為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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份公司大、有限公司次之,行號一定很小的刻板印象。成立公司時的資本 |
最好不要太少,以免給客戶小公司的感覺,在公司成立之前大多有資金存 |
銀行,放在負責人或籌備處所開之帳戶便可申請資金證明,成為公司設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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的資本額。若成立公司股東不夠,應據我國法律規定只要是自然人皆可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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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小朋友也可以是股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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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公司名稱或產品名稱應申請商標保護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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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要認為自己只是經營小事業,如果有一天要對外擴張設立公司時,才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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現行號所用的名字已經被其他公司所使用,那就不得不改名了。或是商品 |
名稱為他人所註冊保護,屆時常常會造成很大的損失。先前光泉牛奶的 I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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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OVE YOU產品標商為人先註冊,光泉只好撤換服務標章與廣告用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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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、開發票對於經商有正面商譽幫助: |
很多人怕設立公司要開發票,比核定課稅不好。這是錯誤的觀念,一般事 |
業在營運初期大多會虧損,若虧損開立發票者便不用繳營利事業所得稅, |
然而每個月的營業稅也是客戶出的,沒有影響。但是一般開立發票者需要 |
請會計師或記帳業者記帳,每個月約兩千元上下。但比較起來,還是設立 |
公司開發票比較好。再者,開發票的公司給人較有保障的感覺,特別是店 |
面,開發票客戶可以對獎,對顧客會有一定的吸引力。這可以以早先的雜 |
貨鋪和7-11為例,傳統雜貨鋪的東西一般還比7-11便宜,但其仍比不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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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開發票便是一個原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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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、股東選擇: |
設立公司時,若是自己出資的公司其股東可用自己親人或小朋友(只要是 |
出生的自然台灣人都可以為股東),所以要湊齊五位股東不是很困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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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、投資協議書: |
公司的公司章程(或投資協議書)或行號之合夥契約,應請專業人士草擬 |
,切勿只用會計師所提供的範本,對於股東間的特別意見可特別註記。 |
以免到時發生爭議時,章程上並沒有規定。特別是對於所營企業虧損時怎 |
麼辦都要寫清楚。否則不論經營盈虧與否,只要股東有意見對於經營者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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會造成很多的壓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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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、安步當車: |
設立公司或行號不要急,若是能夠找到志同道合的股東或是投資者,對於 |
創業者都有相當大的幫助。所以創業者應在設立公司前便草擬創業計畫書 |
,多尋求一些外在資源的協助。若是等到公司發生問題才求外援,身旁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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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跑都來不及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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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企業如何命名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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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企業命名時最好中文與英文配對,多選幾個名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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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行號可到所屬縣市的網站或工商課(商業課)申請查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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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、公司則可到經濟部的網站查詢(把想要的名字輸入電腦查詢,若是沒有相 |
同便可以,若查出相同名號,必須再查這公司是否屬於同一行業,我國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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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行 業可用同一名字但要區隔;例如統一企業與統一企管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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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、企業名號可以申請服務標章,服務標章可提升企業之形象,若配合圖樣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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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塑造企業形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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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大股東與小股東的權利義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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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 一般公司行號在設立時常會有許多股東參與,但是許多人創業時興頭正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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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一片看好,常常未對於彼此之間的權利義務講清楚,而造成往後許多的 |
麻煩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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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合資股東的企業一般分成執行業務股東(企業的經營者)與股東兩大部分 |
,經營者負責公司的經營,而股東則負責出錢和監督。經營者有領月薪與 |
經營紅利與股東分紅,股東則領股東分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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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、關於經營者的權限應是先議定,例如用錢核可額度、人事權、營業項目等 |
,有關應召集股東會議的重大事項也應該明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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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、企業營運初期常常遇到資金不足的情形,若經營者提出增資議題時,應如 |
何解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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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、以上這些事項,除公司章程有明定外,可另外再訂定合資協議書,千萬不 |
要口頭說了算會造成往後很大的困擾,此外,投資金額大時應有法律顧問 |
或企業顧問在場以示公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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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營業場所的選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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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 公司或行號都有設立地址,不論店面或辦公室,在與房東簽約時,應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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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東出具使用執 照,並且取得其設立公司行號的同意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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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切勿先簽約後再設立公司行號,以免到時房東不同意設立公司,或趁機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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求漲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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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、簽訂契約時應注意是否有中止租賃契約條款(一般僅需提前通知房東即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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), 以免到時臨時要搬家保證金被沒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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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、簽訂契約時要能明定房租年度漲幅,與優先續約權,特別是店面,以免賺 |
錢房東眼紅,又要趁著契約到期漫天漲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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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、一般制式房屋租賃契約(書局買得到)其條款常常對於房東較有利,所以 |
最好能仔細看清楚房屋租賃契約的內容,契約中若無以上條款最好加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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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、租房子不要急,以免過高的房租拉垮企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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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股東資金匯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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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公司行號在未設立的時候,籌備時若需要先期款項,最好以公司籌備處做 |
戶名開設帳戶,股金避免匯入大股東之個人帳戶。可以的話,籌備處帳戶 |
之取款章應由各股東蓋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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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股東股金之匯入最好利用銀行電匯,並保留電匯存根,以免到時發生問題 |
又沒有保留證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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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、企業資金之投入,股東最好協議分批匯入,例如前期公司籌備款股金,辦 |
公室、店面裝潢設備等成立股金,公司初期營運資金,公司營運擴張之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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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金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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