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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 《營業稅》問答/代辦職訓勞務 免營業稅

 

主旨: 

永康區梁先生問:營業人受政府委託代辦職業訓練之勞務,是否課徵營業稅? 

說明:

南區國稅局新化稽徵所答覆:依職業訓練法就業服務法就業保險法規定辦理職業訓練之勞務,核屬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8條第1項第4所稱社會福利勞務;勞動部或地方政府依上述法規委託營業人代辦之職業訓練勞務,依財政部令釋係屬政府委託代辦之社會福利勞務,免徵營業稅。是以營業人受政府委託代辦之職業訓練勞務,符合上開規定者,免徵營業稅。